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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进行新提任干部任前个别谈话和集体廉政谈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26 11:38: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一届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干部队伍,构建一支特别讲大局、特别讲实干、特别讲奉献、特别讲纪律的、适应我校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处级领导干部队伍,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干部保证,按照《学院推荐、选任处级领导干部办法》(校党字〔20115号)和《关于印发<学院2011年调整、选任处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16号)要求,结合当前我校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和岗位需求实际,按照“总体部署,广泛推荐,点面结合,先调后补,个别提任”的工作方针,经过两个月时间的工作,我校2011年处级领导干部推荐、选拔、调整任用工作即将结束,学校有9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部门调整,4名副处级干部将升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2名工作人员将走上副处级领导岗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要求,67日上午,有关校领导与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个别谈话,下午,学校在温江校区三会议室对新提任的16名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校党委书记张忠元亲临谈话现场,与新提拔干部交流思想,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要求。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傅春华主持。

张忠元对全体新提拔干部表示热烈祝贺,并语重心长地对新任干部提出要求,首先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向社会、他人和自己负责,不辜负教职员工的信任,看淡权力,看重责任,诚心工作;其次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工作平台高了,工作面大了,要从大局出发来思考问题,制定方案,精确实施,做好协调工作,顾全大局;再次要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要务实、实在工作,脚踏实地,最后取得实效;最后要增强廉政意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做好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

傅春华对新任干部提出了要有热爱学校、热爱事业的信念,要增强执行力,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团结协调,大胆创新的开展工作,希望新提拔干部加强学习,清政廉洁、乐于奉献,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纪委书记延建明指出,纪委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学院大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引导干部正确运用权力、防止权力腐败、在领导岗位上有所作为的有效办法和必要的教育环节,更是组织上关心、爱护、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他对新提拔领导干部提出了两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树立良好心态,做干事创业好榜样:用积极向上的心态追求人生;用平和谨慎的心态抵制诱惑;用淡泊宁静的心态对待名利;二是要搞好廉洁自律,做到“四个绝不能”和四个管好:要珍惜机遇,绝不能贪图安逸;要遵纪守法,绝不能违纪违规;要严格就职纪律,绝不能以权谋私;要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能独断专行。要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身边人及家人、管好8小时外的生活。

(组织部/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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