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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2 10:02:51 浏览次数: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267号)要求,现将学校开展此项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和对象

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种隶属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中进行。省优秀专家的选拔对象是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他优秀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省优秀专家选拔对象。管理期满的省优秀专家,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推荐,如不申报,将失去省优秀专家称号及相关待遇

二、   选拔数量和条件

第十一批省优秀专家选拔总名额230名左右。申报人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称号。具有特殊才能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选拔省优秀专家应以中青年为主。

(三)在近5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对推动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者。

2.在技术研发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主持解决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的关键性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3.在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作中成绩突出,对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者。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或在国家、省科技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者。

5.从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艺术及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卓著,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声誉者。

6.所领导管理的单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的管理水平,有一套已被推广采用、具有较高价值的现代管理思想理论和经验措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7.在生产和服务领域业务精湛,推动了生产发展或提供了优质服务,带动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和优秀人才者。

8.长期在老、少、边、贫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科技、文教、卫生事业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在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者。

三、   选拔程序

省优秀专家的选拔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与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推荐方式,按照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

(一)单位推荐的人选,应在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人选,应由所在单位对其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就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作出评语。确定推荐的人选,填写《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附件1)、《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连同单位评语、有关证明附件材料一并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二)经学校职能部门审查基本条件,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教育厅审查合格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四、   日程安排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踊跃申报。

(二)即日起至828日,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包括:《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有关证明附件材料,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注意:填表时,请认真阅读用表须知及填表说明,参照《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对学科、专业划分填表;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填,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不填。

(三)828日之前,各单位(或者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郑川OA邮箱收。

(四)96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正式推荐候选人。

五、   有关要求

省优秀专家是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精英人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格条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客观评价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绩贡献等情况,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推荐出来。

(二)及时报送。省人社厅、教育厅开展该项工作正值暑假期间,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相应工作,按照本通知日程安排,及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郑川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人   

                                                             2012712

 

附件1: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DOC格式]附件

附件2: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格式]附件

附件3: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科、专业目录[DOC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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