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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13 15:52:3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接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我校即将开展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我校教师资格尚未得到认定的在职教师。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时间为920日——1020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秋季应重新报名)。

三、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并由各单位统一将材料于1026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行政楼420室),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本表,并在表格上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提交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认定专用体检表)。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请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统一使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体检,费用自理。(一式一份、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各学院统一填报《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纸质文档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通过OA可发送至郑川收;

 

所有复印件均需由所在单位统一核实原件,由核实人签署“原件复印”的字样并签名后方可交人事处;

 

所有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1袋,并按要求注明有关材料的份数。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的教师,并组织各单位教师按以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认定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表格请点击下载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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