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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0 14:56: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重点推荐“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1.申报人应为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报送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可登录“四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119.6.84.89:6003/login)留学人员服务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登录账号另行通知。

2.申报材料

(1)《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

(2)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

(3)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四川省海外高层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6)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附件3);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项目,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4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统一上报,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王紫燕OA邮箱,纸质材料交至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

3.本计划往年入选项目或已享受国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紫燕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下载

          1.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3.附件材料目录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3月10日

终审:师资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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