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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天府友谊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3 14:45: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天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21〕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是应聘(邀)在我省行政区域单位工作的各类外国籍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包括在评选范围之内。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以及四川“金顶奖”或“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国友好,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积极向我省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3.为我省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4.积极为我省培养人才,向我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为我省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科研教育和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材料

1.《“天府友谊奖”申请表》(附件)。表中内容应逐项打印填写,只有“聘请单位意见”及其后栏目内容可手写。其中“主要贡献”一栏的填写,要求客观真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800字以内。

2.外国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3.补充材料。为保证申报材料内容丰富翔实,除《“天府友谊奖”申请表》中专家“主要贡献”内容外,依托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还可将专家工作的课题、项目成果等列入国家、省或行业部门的发展规划、计划的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等,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报送,其中外语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本。

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请于4月16日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4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王紫燕OA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紫燕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天府友谊奖”申请表》下载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4月13日

终审:师资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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