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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留学回国来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8 17:08:4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留学回国来川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22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1年下半年留学回国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来川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经过完整学制的学习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可根据本人的学习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识水平以及业绩贡献,按本通知首次申报评定高级职称(不含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研、学术方面无不良诚信问题;

(二)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1.国(境)外博士后期满经批准出站,业绩贡献十分突出;

2.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业绩贡献十分突出。

(三)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1.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

2.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

(四)来校工作的留学回国专业技术人员,如业绩特别突出,并经本专业3名(含)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名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申报和线下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1.申请账号。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学院2021年下半年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账号申请表》(附件1),单位统一汇总盖章后于2021年1013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23,电子版发送至王紫燕OA邮箱。

2.个人申报。申报人登陆“四川省专家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0:11000/login?logout)”中的留学人员服务模块如实填报并提供本人的有关材料。

3.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属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在对材料的审核中,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经审核通过的材料(所有复印件)须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加盖本单位公章。

4.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部门。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整理一式2份(请不要装订成册,经人事处复核审查合格后再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如下:

  1.《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从系统中打印),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及护照首页和主要签证页复印件;

  3.申报人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明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申报人在国(境)外受聘担任学术、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5.申报人取得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报人出国(境)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7.申报教师系列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8.申报人获得国(境)外学位后取得的学术、技术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9.对申报人思想品德、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查、考核情况(样表,附件2);

10.用人单位与申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社保交费凭证(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自主打印)复印件;

11.岗位空缺证明(由人事处提供)

  12.申报人国(境)外博士后期满出站证明及由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件;

13.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推荐专家的正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1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申报人员若有专业技术贡献或成果的,可在报送的材料中特别予以注明。

五、填表要求

关于《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填表要求如下:

  1.凡涉及承诺人、负责人签字的均须相关人员亲笔签名。

  2.申报表中“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拟评定任职资格”需填写具体职称系列的准确称谓,如副研究员、副教授、研究员、教授等,而不能笼统填写为副高职称、正高职称等。

  3.申报表中“留学时间”应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起止时间。

4.申报表中“拟申报职称及专业”应按如下示例规范填写。例:副教授(中药学)、研究员(眼科学)等。

六、注意事项

1.申报者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境)外博士后是指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并在国(境)外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3.取得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的表述,是指以学位认证书载明的取得学位时间起算,截止至申报日期最后一天。

4、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暂不作要求。 

七、提交材料时间及联系人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汇总、审核后,请将申报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101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聘用管理科(行政楼4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紫燕OA邮箱。

联系人:王紫燕 徐丽华       联系电话:028-61800126  

 

附件:

1.学院2021年下半年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账号申请表下载

2.思想品德、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查、考核情况(样表)下载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1年10月8日

 

终审:聘用管理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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