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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0 16:39:4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学院、部门根据《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成中医校〔2019〕153号)及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由组织部考核。专职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考核,不计入学院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教职工按绩效管理所在岗位(教师岗、实验技术岗、行政管理岗、工勤岗)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凡属《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人员名单》中的教职工,均须参加年度考核,如有特殊情况,请学院、部门单独说明。

2.工作述职。各单位在党政共同领导下组织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室、系、支部、院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评。

3.确定等级与公示。各学院、支部、年度考核小组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并写出评语。教职工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

4.材料上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上报以下纸质材料:

序号

材料清单

报送要求

1

《2021年教职工考核人员名单》

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3

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认定为考核优秀的人员,须报送《学院考核优秀人员审核表》其余考核优秀人员无须报送

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4

对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须报送《学院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审核表》

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实施考核,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2.《2021年教职工考核人员名单》将单独发至各学院、部门负责人OA邮箱;

3.所有教职工均须参加年度考核如有特殊情况,请单独说明。

4.教职工必须如实填报考核内容,如有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情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材料报送:各学院待工作量积分确定后另行通知上报时间。

请各职能部门将所有材料于2021年12月23日(周四)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cdutcmszk@163.com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下载.rar


1.《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2.《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学院考核优秀人员审核表》

4.《学院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审核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12月10日

 

 

终审:师资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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