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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1 18:29: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此次推荐名额我校不超过3个。

二、评选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授予在卫生健康系统作出突出贡献﹑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以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为选拔依据。

三、申报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遵纪守法,学风和医风正派,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改革、进取、创新﹑奉献精神。

选拔对象为在卫生健康系统内从事医疗﹑预防﹑疾控、保健、科研及中医等领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选拔对象一般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当具有研究员﹑教授、主任医师或同等职称,年龄在55周岁(含55岁)以下,即为196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医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并得到国内同行公认;在公共卫生领域成绩突出,为疾病防控作出巨大贡献,社会影响大,并得到国内同行公认。

  (三)在医药卫生方面,技术或成果填补了省级以上本专业空白,并得到推广,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四)在卫生事业管理工作中,能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重大改革和创新,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在人口和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或在该领域的实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国内同行公认。

注:此次申报注重从卫生健康系统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担任司局级职务的党政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四、申报材料

1.填写《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信息无误后签署确认函。

2.申报人填写现从事专业及申报专业组时,请对照《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申报学科目录》(附件2)选择相应或相近专业。

3.填写《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3)。

4.填写党员/非党员廉政表(附件4)。

5.申报人附件材料1套,包括《申报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均要求提供文字材料的复印件(标明本人姓名、单位及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

五、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2年4月13日(周三)上午10点前报送附件3《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一览表》,电子版发送邮箱cdutcmszk@163.com,纸质版交至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下载.rar

1.《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

2.《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申报学科目录》

3.《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一览表》。

4.党员/非党员廉政表

 

 

 

人事处

2022年4月11日

终审:师资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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