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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3 10:10:5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

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期末考试:

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晚上18:00-20:00 。

2.延期期末考试:

2020年9月12-9月25日。(具体安排待通知)

二、试卷命题组织及要求

所有课程需严格按照《学院课程考试命审及阅卷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组织命题。不同学制不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需独立命题,相同专业同一课程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学生未返校,为保证延期期末考试和2020年春季补考工作顺利开展,本学期凡任课班级未整班返校的课程,命题需按照A、B、C卷命题,三套试卷均需按照相关命题要求组织。

三、试卷审核送印要求

1.笔试试卷:

1)如提交纸质试卷,需填写《学院试卷审核及印刷清单》,经教研室主任、主管院长审核并签字。请各学院于2020年7月7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务处考务中心(行政楼217室)。

2)如通过题库系统提交试卷,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在题库系统中填写“考务信息”并在考务信息-备注说明”中标注“纸质考试  温江/十二桥领卷”字样按照命题规范制题,以“教研室→学院→教务处”流程提交。

2.机考试卷

按照题库系统流程填写“考务信息”按照试卷命题规范利用题库命题,经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所有试卷必须在2020年7月7日17:00之前完成审核并提交

四、试卷领取

(一)十二桥校区考试科目试卷领取要求

1.领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领取地点:十二桥校区第一教学楼试卷库

(二)温江校区考试科目试卷领取要求

1.领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领取地点:教务处考务中心(温江校区行政楼二楼217室)。

五、监考要求

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监考规则,向所有参考学生公布相关考试纪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如实填写监考安排。

六、巡考安排及要求

巡考按照校、院两级组织。校级巡考由教务处组织,院级巡考由各学院组织。

七、阅卷及成绩报送要求

1.各教研室严格规范阅卷和成绩报送。学院应在考试结束后,组织教师阅卷并2020年8月2日之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

2.所有课程成绩(含延期考试)必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形成性考核,并在网上录入所有过程成绩期末成绩,系统将自动生成综合成绩。期末考试卷面成绩需在教务系统“成绩比列设置”中设置“低于50分”综合成绩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计

3.凡是有“延考”标志的同学,本学期因未参加考试,系统已经设定不录入成绩,自动将总成绩设置“0”分。待下学期延期末期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按照形成性评价考核构成计算“平时成绩”和“末考成绩”后直接录入总成绩

八、考试分析反馈

教研室在考试结束后,须由课程任课老师对考试成绩和试卷进行分析。任课教师须认真在教务系统中填写“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评价”、“试卷分析”及“综合成绩分析”

九、考试档案管理要求

考试结束后,按照《学院试卷整理归档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各教研室对试卷进行整理,学院进行复查。试卷入库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十、相关部门工作要求 

(一)后勤基建处:保障考试期间的电力供给;保障考试期间校车的运行及摆渡车的运行。

(二)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保障考试期间的网络正常运行。

(三)保卫处:保障学校考试期间环境、考场等安保维护。

十一、其他

跨年级、跨专业选课的同学,因时间冲突不能跟班考试的,请按相关规定办理缓考。

十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考务中心负责解释(61800077)

药学院教学科

2020年7月3日


终审:药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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