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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3 14:52: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宜的函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2年度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具备《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四川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川民发〔2020〕72号)《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方案(试行)》(厅办〔202219规定的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职在四川省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四川登记,或具有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四)除上述所列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层次服务人才: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6年,在某一具体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近五年作为主要负责人平均每年主持过不少于3个市(州)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所主持的项目每年有1个及以上项目被评估为优秀或曾获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荣誉,个人曾获市(州)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荣誉。

    2.高层次管理人才:具有连续5年以上社会工作项目管理或团队管理经验,作为主要负责人累计管理10个以上社会工作实务项目或累计督导40个及以上社会工作案例,在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所带领的机构/组织曾获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荣誉,个人曾获市(州)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荣誉。

3.高层次教育与研究人才: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教学、研究5年以上,作为负责人主持过不少于2项省部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教学或研究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国家级重要刊物发表2篇以上专业社会工作学术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出版2部以上社会工作专著或教材,个人曾获得市(州)级/校级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相关荣誉。

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应当选择一种类别报名,填写《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连同表中所填列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一式七份5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推荐表及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发电子邮箱cdutcmszk@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下载.docx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推荐表


学院人事处

2022年5月13日

终审:师资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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